4月26日,在第20届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由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论坛和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网上举行。
来自司法领域、学术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30多位嘉宾,就网络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是否构成电子作品、网络游戏直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玩家是否可以认定为游戏作品的表演者等司法实践和行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探讨。
首先,游戏动态图片可以构成电子作品已经成为专家共识
会议一开始,专家们重点讨论了网络游戏的属性。基于现行《著作权法》,他们得出结论,游戏的动态画面可以构成电子作品。
以类似于制作电影的方式创作的类电子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一款确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于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是指在一定媒介上制作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通过适当的装置播放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刘春田说,最新一版《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通过音像作品取代了原来对电影和电子作品的规定,使著作权回归到注重表现形式而非创作方法的原始设计意图,也为网络游戏动态画面的属性确定扫清了障碍。
网络游戏包含各种形式的内容,在不同的情况下,各种元素的工作属性也值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秦远明在主旨发言中指出,网络游戏的保护可以通过计算机软件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元素进行。如果符合法律,整个游戏动态画面也可以作为电子作品保护。
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对网络游戏采取元素保护模式的相关案例。2019年9月,在国内首例游戏地图侵权案中,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定游戏地图缩略图和王者荣耀场景图为原创,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019年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网易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国内首例游戏直播侵权案历时五年,法院最终认定网易《梦幻西游》网络游戏整体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类似于制作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此前,有人提出了固定性的概念,否认游戏的动态画面可以受到电子作品版权的保护。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熙从战略角度指出,这显然是一个伪命题。
作品的物质固定性是指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特征,可以固定在某种物质形式上使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计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健表示,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现行规定没有明确要求固定性。著作权法的适用应当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当游戏图片可以像电影一样以连续动态图片的形式观看时,应该受到保护。
第二,直播平台对网络游戏的直播很难构成合理使用
在这次会议上,许多专家学者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讨论了网络游戏在平台上直播的合理性。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焦和平认为,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22条,直播游戏不构成合理使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魏徵认为,我们应该谨慎对待网络游戏直播能否被扩大并被解释为合理使用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黄指出,合理使用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构成合理使用的行为不应是获利行为和对作品的商业使用。
正如在网易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中,广东高院认为,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播放涉案游戏,并从直播业务中获利,不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还直接侵犯了网易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限制,不能视为合理使用。
4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我国首部网络游戏地方司法标准《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审判指引(试行)》。第二条明确规定,从事网络游戏衍生产业经营活动的,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在先权益,诚信经营。
艾瑞咨询(iResearch)发布的《2019中国直播游戏产业研究报告》估计,2020年中国直播游戏平台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35.5亿元。作为网络游戏的衍生产业,直播游戏不仅促进了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加剧了新的竞争。
平台对网络游戏的直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也成为近年来游戏厂商和直播平台关注的重点话题。很多游戏厂商都制定了相应的直播游戏相关规范来对接直播游戏平台。以腾讯为例。2019年2月,发布《直播行为规范公告》,并在随后的4个月内开展了多项维权行为。此外,腾讯游戏于去年8月推出主播认证计划,对愿意长期基于腾讯游戏创作内容的优秀创作者给予官方身份认证和四大权益保护。
第三,玩家的直播不应被视为游戏作品的表演
当天下午的会议上,很多专家学者也讨论了玩家在游戏画面形成中的作用和地位。作为网络游戏中的重要角色,玩家的系列操作是否原创,是否构成创作或表演,一直存在争议。
北大老师刘演讲的题目是《著作权法》下网络游戏玩家的定位。他认为游戏玩家是游戏作品的表演者,直播平台可以成为合法的表演者。由于游戏玩家是表演者,所以必须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才能表演他人的作品和公开表演,所以必须在网上获得许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助理陈钟山指出,需要综合考虑游戏本身提供的创作空室,玩家生成的内容是否是原创表达,以及游戏开发商、运营商和玩家对知识产权的规定。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李阳明确反对承认游戏玩家是游戏作品的表演者。李阳认为,表演者的表演活动一定要有个性化的表现,但不同玩家形成的游戏动态画面实质上是相似的,根本没有个性化的表现。
研讨会结束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法官认为,司法机关应牢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的发展与繁荣,保护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有利于中国游戏产业的发展壮大;同时,要贯彻利益平衡的理念,兼顾网络游戏产业链中多个主体的利益,坚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尊重不同的判断思路。
标题:【游戏产业】游戏直播版权保护又有哪些新思路?专家学者的权威观点来了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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