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暴雪娱乐与网易公司诉上海友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友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要求上海友谊在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并删除或修改侵权游戏《卧龙传说-三国传》。同时,上海友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卧龙传说登陆界面
上述判决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14年11月6日以来第二次连续判决支持暴雪娱乐和网易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此前,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的判决要求上海友谊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或任何其他形式运营和分发侵权游戏。
法院判决请参考暴雪娱乐与网易发布的联合声明:
声明
2014年11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暴雪娱乐有限公司、网易公司诉上海友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友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1)炉石:魔兽英雄(中文译名:炉石:魔兽英雄)游戏中的炉石logo、游戏界面、卡牌设计、游戏文字描述、视频、动画特效等都属于著作权法中提到的作品,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原告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传播或者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属于侵权行为。
2)上海友谊在《卧龙传说-三国传》(以下简称侵权游戏)中使用的logos和个人动画构成对原告作品的复制,侵犯了原告复制相关作品的权利和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权利。
基于上述认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裁定上海友谊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并移除或修改侵权作品。同时,上海友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上述判决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14年11月6日以来第二次连续判决支持暴雪娱乐和网易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此前,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的判决要求上海友谊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或任何其他形式运营和分销侵权游戏。截至目前,一中人民法院已对暴雪娱乐、网易、上海友谊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做出全部判决。暴雪娱乐和网易尊重一中院的判决。
暴雪娱乐和网易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并将继续以优秀的游戏作品回报大家。
暴雪娱乐网易公司
2014年11月19日
标题:【游戏产业】暴雪网易诉《卧龙传说》著作权侵权胜诉52pk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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