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PK 1月8日消息]巨人网络1月6日晚发布公告,澄清网上一些不实消息,包括云峰基金、投资阿里巴巴集团、蒋南春独立、非约束性私有化要约等。
以下为公告全文(来自PR Newswire):
巨人认为,2014年1月3日互联网上的一篇文章包含了许多虚假信息和对事实的扭曲解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云峰基金
云峰基金是由成功的中国企业家马云先生和俞峰先生创立的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系列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云峰基金共管理约18亿美元,整个基金约有80名有限合伙人。云峰基金的第一只基金,云峰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史玉柱先生和其他约20名中国知名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者(包括蒋南春先生)成为其有限合伙人。这些金融投资者曾被云峰基金称为创始有限合伙人。
之后史玉柱先生亲自投资了云峰基金管理的其他基金,均为有限合伙人。但史玉柱先生或蒋南春先生从未担任过云峰基金或其管理的任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或董事。
云峰基金l.p .所有相关投资决策均由云峰基金(即普通合伙人)做出。史玉柱先生和蒋南春先生均不是云峰基金的经理或董事,从未参与过云峰基金的管理、决策或治理。他们只享有金融投资者的有限合伙人权利。
ii .投资阿里巴巴集团
2011年9月公司公告和sec文件披露,巨人通过云峰电子商务基金向阿里巴巴集团投资5000万美元,云峰电子商务基金由云峰基金管理,专门为投资阿里巴巴集团股份而设立。除巨人外,云峰电商基金约有11家有限合伙人,其中巨人的投资约占10%。2011年6月,在巨人进行上述投资之前,俞峰先生辞去巨人董事职务。此外,云峰电子商务基金的投资决定得到了巨人董事会的批准。
针对美国证监会2012年7月26日的例行意见,巨人提供了以下关于间接投资阿里巴巴集团的补充信息:(一)描述通过云峰电商基金间接持有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情况。风险;(二)说明2011年820万元人民币(约合130万美元)的总投资损失中,有77%来自云峰电商基金设立产生的一次性管理费用,该费用分配给巨头。
此外,如巨人2012年财务报表所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巨人在云峰电商基金的投资估值增加至6050万美元(主要反映公司截至2012年底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未实现持有资产收益)。根据最新信息,巨人认为此次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加,远超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初始投资价值。
iii .蒋南春先生的独立
蒋南春先生从未担任过云峰基金或其管理的任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或董事。蒋南春先生个人在云峰基金有限公司工作..作为有限合伙人,他和史玉柱先生一样是财务投资人,不享有任何管理权或其他决定权。
无论是蒋南春先生还是史玉柱先生本人都没有投资过云峰电商基金,而是因为云峰基金有限合伙人L.P .作为云峰电商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蒋南春先生和史玉柱先生间接成为云峰电商基金的财务投资人,分别持有约0.52%和0.92%的有限合伙人权利。但云峰基金L.P .云峰基金(普通合伙人)所做的任何投资决策都只是云峰电商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巨人董事会此前确定蒋南春先生仍为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管理层无实质性关系,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证监会(U . S . Security Commission)对担任公司董事会委员会成员独立性的要求。
iv .无约束力的私有化提议[/s2/]
在公司CEO刘伟女士于2013年6月7日发出的致股东的公开信中,史玉柱先生为了个人长期财务规划的多样性,通过出售现有股东的方式,出售了其所持有的部分巨股。史玉柱先生向买方财团的其他成员出售股份,作为双方对巨头私有化的要约交易的一部分,满足了史玉柱先生个人的投资多元化需求,并作出了相关公告。
如前所述,巨人董事会已经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来评估私有化提议,该特别委员会已经任命了外部法律和财务顾问。特别委员会正在积极与买方财团谈判最终合同的条款。此外,买方财团告知巨人,另一方正在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并为要约提议安排必要的额外融资。特别委员会没有完成对交易提议或其他交易提议(如果有的话)的评估的确切时间表,除非它作出决定或达成协议,并且不打算宣布相关进展。目前,不能保证会做出任何最终报价,或在交易上签署任何最终协议,或交易或任何其他交易被批准完成。
标题:【游戏产业】巨人网络对网传私有化不实报道做出澄清52pk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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